“表演式网贷广告”惹众怒,并不冤枉

2023-08-18 16:39

朱宏奇在广告中劝 " 农民工 " 去办理网络贷款 视频截图

演员朱宏奇最近被推上了风口浪尖。

在为某金融平台拍摄的系列短视频广告中,他扮演了一个 " 网贷大哥 ",四处教人到该平台借 15 万元的备用金。比如,农民工借贷 15 万元支付飞机开舱费等。朱宏奇拍摄的这一系列网贷广告,被网友戏称为 "5 分钟忽悠欠款几十万 ",广受诟病。

面对网友的质疑,近期他连发 8 条视频表示:自己因拍摄网贷广告被网暴,网友道德绑架的样子真的很不道德,网友不该找他,应该去找广告公司和甲方,他只是按照甲方要求演戏。在开直播被网友批评后,朱宏奇在 8 月 8 日深夜和 8 月 9 日凌晨连续发布了道歉视频,称以后再不拍不良广告。

首先明确一点,无论任何理由,在任何情况下," 网暴 " 都不可取,其本质上是在打着正义的旗号干极其 " 不正义 " 的事情,每一个人都不应该成为 " 网暴 " 的受害者,任何网暴的行为,都要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和法律层面的严惩。

" 网暴 " 的事情掰扯清楚后,我们再来审视下演员朱宏奇 " 表演式网贷广告 " 的争议。从现实情况看,这位演员和他拍的广告惹众怒,并不冤枉,如果网友在不网暴不违法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批评,那这样的批评也无可厚非。

按照朱宏奇的逻辑,他只是拍个广告,法律又没有规定不让拍金融广告,大家如果有情绪,应该去找广告公司,去找甲方,而不是演员,演员没有责任的。

但事实果真如此吗?演员接广告,难道不需要了解产品的具体情况,研判清楚产品和广告,是否会造成社会负面效果,以及顾虑社会基本的公序良俗,并对产品和广告负一定的责任?宣传产品,做广告,只想拿钱了事,不管其他,对自己对消费者乃至对社会,都是不负责任的。

即使从法律角度讲,朱宏奇的行为恐怕也经不起检验。《广告法》明确规定:广告应当真实、合法,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,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;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

可以对照一下,朱宏奇的网贷广告是否符合这些要求和规定,广告中农民工贷款升舱、住酒店、吃饭等场景的虚构,是否涉嫌脱离实际,进而误导消费者,甚至有不正确价值观引导之嫌,老撺掇大家负债十几万,是何居心呢?更遑论他在某些广告里直接冒充专家和顾问,虚构身份等可能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了。

演员接广告当然没问题,但必须在合理合法的框架下进行,要顾及社会和民众的朴素情感和正义,有基本的敬畏之心。

虽然朱宏奇已经道歉,但更像是在广大网友质疑下为了利益的不得已之举,这里面有几分真诚我们不得而知。像这种有争议且社会有排斥情绪的广告,相关部门还是要早早介入调查,给定个性,依法依规处理。近几年此类事件多发,最好不要在法律和处罚层面,留下模糊地带,越及时越准确越有力,对相关方乃至对社会都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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